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欠债1000万,股东偿还100万,剩下的900万怎么办?

起点咨询 楼主 2020-07-06 22:51:10 发布于 企业问答

在中国的公司法中,中国的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

那么从以上三种公司的命令来看,我们知道都是关于有限的,所以说不论是哪一种公司,它所负的责任都是有限的,至于有限到哪一种程度,我们下面来分开说明。

第1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出资必须是实缴资本,所以说你注册100万,所以说股东出资必须实际到位100万。那么对这种情况来说的话,如果他实缴资本是100万欠债1000万的话,那么必须对公司清算,清算之后扣除印应发的工资,应缴的税金,社保等一块之后,所余的财产对其进行偿还。

第2种是有限责任公司。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一样的,都是多人股东的,另外在2013年公司法修订之前,他所承担的出资义务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致的,在2013年之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只需要注册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实际到位。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这1000万的欠账,就是以其公司所拥有的实际财产对其进行承担。

第3,个人有限公司。个人.有限公司是一个新的公司类型,以前是不允许的,但是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就增加了这么一个类型。这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个人更好地从事商业活动,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但是我们首先也要看到个人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是不容乐观的,其单一股东的压力和风险也是比较大的,进而我们可以知道,也就是和个人有限公司进行商业活动的当事人的风险都会比较大的,因此法律对个人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做了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定。就是个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其单.一股东的财产作为这一承担责任的基.,除非股东能有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分开的。也就是说个人有限公司不能还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就是个人股东必须以其自身所有的财产来对债务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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