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注销了,股东尚未缴足的出资该如何处理?

球球球彡楼主 2020-08-13 10:54:31 发布于 企业问答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之后,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比如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期限20年,结果三五年之后因经营不善等各种原因准备注销了。

那么,在公司注销时,尚未缴足的出资如何处理,是否应该补齐呢?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1、在注销时,公司的资产足以偿付债务。

这种情况下,股东尚未缴足的出资不需要再补缴。

2、在注销时,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将未缴足的出资全部或部分补齐。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即使未到约定的出资期限,在公司注销时,如果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作为股东,也应当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在公司注销时股东已实际出资20万元。假如以现有全部资产偿付债务后,仍40万元的债务没有清偿,这时作为股东,需要再拿出40万元,未清偿的债务予以清偿即可。

假如有90万元的债务没有清偿,这时股东只需要再出80万元就行了,因为其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已实际出资20万元,未实际出资的只有80万元。未偿还的10万元,作为债务人的损失。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股东在注册公司时,应当根据预计经营规模、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注册资本,不可为了面子好看而确定一个不切合实际的很大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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