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做融资,这5项权利不要轻易给出去

清心倾心楼主 2020-11-17 14:09:00 发布于 经营管理

小公司做融资,在谈判的时候,这5项权利不要轻易给出去:

1、一票否决权

公司的事务不能让投资人有一票否决权,否则在引进新股东,也会被轻易否决。

当初的ofo就是因为太多投资人股东拥有一票否决权,导致错过了3次起死回生的机会。

2、表决权

投资人一般只投资不管理,所以不要轻易地给表决权,要给,可以给以先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

3、董事提名权

董事会不是按持股比例投票的,而是按人头表决的,一人一票

4、优先清偿权

如果公司破产了,必须要优先偿还他的投资款

5、反稀释权

增资扩股后不能只稀释老板自己的股权,要同比例稀释对方的股份

3条评论
妮妮
2020-11-17 13:52
2#

转发了

小小笨狮子
2020-11-17 14:30
3#

转发了

玫瑰
2020-11-17 13:49
4#

转发了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