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傍晚,深圳社保局突发通知称:今年年初因疫情原因,深圳出台了中小企业可申请社保减免和缓缴的政策,各个企业可以不缴纳社保,直直疫情结束后的3个月内缴清即可。
可是,通知里却明确提出:今年社保的缴纳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要求企业必须在23日前存好钱在公司账户,以防扣费不成功。
这就让老方很纳闷了:今年初,我记得社保局的通知是疫情结束6个月内交清社保就行了。后来又改成了3个月,现在没等国家宣布疫情结束,而且突然就发个通知要求本月交清,这是几个意思?怕我们企业跑路还是咋的?
对于企业而言,这一年的社保费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都是以万为单位的。而且员工一年的社保总额也同时需要交清,最少也得好几千。不是说不应该交,而是说说好的事儿能不能不要变?公司也好,个人也罢,都做好了那时候交钱的准备,来个突然袭击这不太好吧?
不知道你有没有享受到这个政策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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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年底或者疫情结束时,不知多少企业破产清算跑路了,也许当时就不应该出这个政策,而应该从其他方面减负降低税费
年底很多企业都会裁员甚至停业关厂,如果节后补缴社保那么这部分钱就肯定收不到了
国家让企业延迟缴纳,但是对员工依然是每个月都扣了社保,但是企业并没有帮员工缴社保!这比钱去哪了只有企业才知道
深圳这次太不厚道!年底必须交与前面交有什么区别?自己网站上说得很清楚,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交,疫情结束了吗?谁宣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