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几个投资人共同设立公司失败了,那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肯定的。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有权请求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投资人之间又如何划分彼此的责任呢?原则上,先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则平均分担。当然,无过错的发起人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主张损害赔偿。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
肯定的。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有权请求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那么,投资人之间又如何划分彼此的责任呢?原则上,先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则平均分担。当然,无过错的发起人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