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了一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约定甲出资51万,占股51%。而注册资本为10万,甲的出资远远高于注册资本,多出的41万会去哪了呢?
多出的41万会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而工商登记显示甲出资为5.1万,占股51%。
但甲还没拿出钱,公司就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了,现债权人要求甲在51万的出资额内承担责任,能行吗?
不能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即在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限。
因此,股东想少承担点责任,又能解决公司高额的启动资金需求,不妨多看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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