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红案,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在申报纳税区别是什么?

冰西瓜楼主 2021-11-28 10:12:32 发布于 财税知识

杭州网红案,暗箱偷税被罚五千多万,背后实际是有人在做税务筹划,这出偷梁换柱,税务上是怎么操作的,为啥个税可以以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纳税,区别又是什么?

1条评论
独步
2021-11-28 09:19
2#

1.你的提问有点问题。估计你问的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两者有什么区别。

2.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率有区别。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二是计算方法有区别,自然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的是收入—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其他扣除—免税收入,然后根据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找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得出。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取得的收入—成本费用—投资者费用(每年60000元)+或者—纳税调整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一个人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应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在各个独资企业进行分摊计算各自个人所得税。

3.杭州网红按实际上采取的税收筹划方案为违法的税收筹划,这种筹划实际上就是一种偷逃国家税款的非法手段。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改变收入性质,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变为生产经营所得;二是虚假注册空壳个人独资企业,将上述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转入上述企业;三是违规进行核定征收,一方面隐瞒实际收入,另一方面争取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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