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个人账户收公司款100万,
被查后需要补交多少税呢?
2、假如是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
用个人账户收款100万,
3、没有通过银的对公账户,
如果这家公司被稽查:
1、补交13%的增值税,也就是13万。
2、补交25%的企业所得税,也就是25万。
3、按股东分红再收20%的个税,也就是20万。
这3种税加起来总共是58万,而且还没有算罚款。
公转私监管越来越严,私户避税行不通了,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够合理解决?
其实,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核定征收后,直接开票提现。且核定征收个税后,税负极低!
案例分析:
这里以开票5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为例:
增值税:500/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3%=0.44万
所得税:500/1.03*10%*35%-6.55=10.44万
实际纳税:14.56+0.44+10.44=25.44万。
个税税负:2%,综合税负5.08%!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其中,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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